有没有购房资格是购房路的第一道“拦路虎”,很多人盼星星、盼月亮,数着日子看自己还差多少天能买房,对于购房资格也是有各种疑问。
近日,就有市民在成都网络理政平台咨询相关问题:

来话人欲购买郫都区的房屋,市民之前是个体工商户,自行缴纳了养老保险,但未缴纳其他险种,现在公司稳定就业,由公司缴纳社保,咨询市民只缴纳了养老保险是否可以与公司缴纳的社保结合购房。
从官方回复可以看出,个体工商户时自行缴纳的养老保险与现在公司缴纳的社保可以累加,合计需满24个月且需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工商局档案查询资料(资料上需体现个体工商户姓名和身份证号码)。
恭喜这位市民可以如愿以偿了!那么对于购房资格,小编也在这里做了一个梳理,供大家参考。
成都的购房资质主要是由两个方面判定:
1.落户成都两年以上
2.公司、单位缴纳社保连续24个月,个人社保只有一种情况是可以购房的,个体工商户(营业执照)+个人社保连续两年以上,这样的话就可以具备购房资质了。
不过除了在公司上班和个体工商户,还有很大一部分人属于灵活就业,那么对于灵活就业这种社保方式,灵活就业的社保人员有购房资格吗?
据了解,灵活就业的社保人员当然可以买房,但个人购买社保累计不能超过6个月,也就是说,2年或超过2年连续缴纳的社保中,中间有6个月以内个人缴纳社保是可以购房的,但买房的当月必须是单位性质缴纳的社保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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